首次办理特种设备制造资质有哪些流程?相关事宜有哪些?建筑资质网为您解答:
1.目的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做好制造许可审批工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特种设备制造单位申请工作。
3.工作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四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的制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4.职责
4.1制造单位许可审批岗责任人负责申请单位的申请、受理、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的管理。
4.2评审机构负责对制造单位申请许可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报告。
4.3处分管领导负责有关制造单位申请材料和报告的审核。
4.4局分管领导负责制造单位申请许可的最后审批后,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核准发证。
5.申请条件
5.1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制造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
(二)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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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特种设备资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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