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与审查一般性原则有哪些?
一、申报单位性质
1、申报单位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或申报人员有事业编制的(军队单位除外),不批准其资质增项、升级申请。
二、申报内容约定
1、指标考核是以独立企业法人为考核主体,其母公司、子公司、管理公司等相应内容不应纳入申报。
2、各项指标应以企业资质申请表申报的内容为准。
3、凡申请表中未填报的人员、业绩,均不被认定。
三、考核指标原则性要求
1、申请多项资质的,净资产指标、主要人员指标不需要累加,以标准要求最高的指标值考核;
2、资质标准中要求的专业注册建造师、技术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工程业绩、技术装备需分别达到各类资质标准的指标要求。
3、企业既有资质证书中某类资质存在限项,且与相应资质标准规定不一致的,该类资质升级申请将不予以认定。
四、设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五、企业发生合并、分立、重组后的资质申请
六、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
七、资质审核工作分工
八、证明材料提供与认定
如果您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流程想更多了解,请关注建筑资质网,建筑资质网——北京资质代办公司,服务热线是13198516101。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链接:https://www.qk125.com/11133.html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建筑标准规范、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24小时咨询热线:1319851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