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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政策

河南住建厅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作者:建筑资质 分类:建筑政策 时间:2023-7-29

[文章前言]: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法》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扛稳压实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坚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强化答卷意识,压实整改责任,协同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目前,我厅牵头的7项省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

  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法》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扛稳压实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坚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强化答卷意识,压实整改责任,协同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目前,我厅牵头的7项省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5项,剩余2项需长期坚持的任务均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工作专班,专责推动整改落实。厅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推动,先后13次主持召开厅党组(扩大)会、整改推进会、专题会等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调度,深入安阳、新乡、驻马店等地相关市县督导检查、验收销号。

  (二)健全工作机制。制定细化《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厅领导主管责任,压实业务处室和市县城乡建设部门具体责任,建立健全调研指导、专项治理、执法监督和约谈问责等机制,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深入开展、扎实推进。统筹污水、垃圾处理等重点领域,坚持全系统全行业共同抓整改,省市县三级强化上下联动,形成整改合力。

  (三)从严从实整改。对牵头负责的省共性整改任务,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定期调度通报,挂图作战、对账销号,扎实推进整改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对监管推进的市县个性整改任务,加强服务指导和跟踪问效,开展多轮督导检查、调研评估,对发现问题综合采取现场交办、致函督办等方式督促整改,严把验收、销号关口,坚决防止敷衍整改、虚假应对。

  二、统筹标本兼治,全面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将落实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契机,既突出深挖成因、对症下药,解决好具体问题,又注重举一反三、立足长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

  (一)一些部门推动工作不力,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推进全省垃圾填埋场问题整改工作浮于表面,重调度、轻检查,上报声称全省已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所有在用填埋场已完成渗滤液处理设施提标改造,但督察发现,新乡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巨量积存、处理不力,渗漏风险突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垃圾渗滤液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垃圾填埋场严重超负荷运行、配套污染治理设施能力不足,导致全省垃圾渗滤液积存量超过100万吨。全省98座现役生活垃圾填埋场中,约20座渗滤液实际处理量小于产生量,但现场无渗滤液积存,渗滤液违规处置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持续推进。(1)对135座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了全面排查,制定“一厂一策”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共明确整改问题139个,目前按时序进度基本完成整改。(2)指导新乡市、安阳市等渗滤液积存量大、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的地方加大财力投入,通过新建或租赁渗滤液处理设备等方式提升渗滤液处理能力。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新乡市新增渗滤液处理能力1900吨/日、达到2500吨/日,安阳市新增渗滤液处理能力1000吨/日(为应急处理能力,现已停用)、达到1355吨/日。至2023年1月,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达到34574吨/日(含租赁应急处理设施增加处理能力10080吨/日),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总库存已由2021年5月的139万吨降至41.3万吨。(3)指导各地生活垃圾填埋场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措施,减少雨水流入堆体,降低渗滤液产生量。对实地检查发现的问题通过提示函、督办函等方式及时督促所在省辖市进行问题整改。目前,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基本完成了雨污分流。(4)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2021年以来全省新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40座,新增焚烧处理能力3.86万吨/日,截至2023年1月底,全省焚烧处理能力已达6.91万吨/日,生活垃圾填埋处理比例降至5.6%以下。(5)组织各地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废气、地下水、土壤等定期进行监测,2021年以来分别有130、134、133座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了废气、地下水、土壤第三方监测,目前监测指标均达标。(6)加强对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综合采取现场交办、致函督办等方式督促整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的函》,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问题进行“回头看”、建档备案,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组成13个调研评估组对全省所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发电厂进行调研评估,确保整改实效。

  (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推进迟缓,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全省24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有44座长期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行。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1)编制印发《河南省“十四五”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及利用发展规划》(豫发改城市[2021]1115号),明确到2025年,全省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50万立方米/日,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2)组织对全省24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满负荷或严重超负荷运行的44座污水处理厂建立整改台账,按照一厂一策原则制定了降负荷方案,目前,已整改完成35座,其余9座已达序时进度。指导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市县积极谋划项目,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项目实施。2021年以来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14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4.25万吨/日。(3)开展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全省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排查城市污水处理管理中存在的不足,规范行业整体运行管理,保障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4)采取制定全省整改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督导检查、通报、致督办函等措施对开封、洛阳、濮阳、南阳、新乡、信阳、驻马店、许昌等地污水处理厂超负荷问题进行现场督导,确保整改到位。会同省生态环境厅成立6个督导小组赴各地分包督导调研。

  (三)管网整治改造滞后。截至2020年年底,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合流制管网总长5670公里,存在问题管网2594公里。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明确要求,以排水管网清污分流和雨污混接改造为主要抓手,对全省54座进水生化需氧量年均浓度低于120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一厂一策”整治,实现提质增效。但商丘、信阳等五市政府对此未予重视,未按方案要求开展管网排查和检测,截至2020年年底,仍有17座污水处理厂未达目标,6座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不升反降。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持续推进。(1)多次对管网排查检测工作进度较慢的商丘等城市政府下发督办函,督促加快建立污水管网信息系统。目前,商丘、信阳、开封、周口、济源等5市已按期完成现状排水管网排查和检测工作,建立了问题管网台账,建成污水管网信息系统。(2)组织开展城镇污水问题管网专项整治,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市污水问题管网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市县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混接错接改造。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管网已整改完成2000多公里,超额完成2022年12月底前改造问题管网30%以上的目标。(3)对17座进水浓度未达目标污水处理厂和6座进水浓度不升反降污水处理厂,逐一查明原因,制定了整改方案,目前17座进水浓度未达目标污水处理厂已实现提升(包含6座进水浓度不升反降污水处理厂)。(4)对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存在问题的城市通过督导检查、通报、约谈、致督办函等措施积极推进整改。成立6个调研评估工作组对整改事项进行督导验收,确保整改到位。

  (四)污泥处置能力有较大缺口。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进全省污泥安全处理设施建设明显用力不够。全省24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有不少污泥长期在厂区堆存。全省现有94个污泥处理项目中21个已经达到或超出设计处理能力,超七成采用离心脱水、石灰干化等工艺简单处理后填埋,环境风险突出。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持续推进。(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处长任副组长,分管处长和相关专业人员任组员的污泥处理处置工作专班,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2)对督察组指出的21个达到或超出设计处理能力的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建立整改台账,督促相关城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17个,其他4个正按计划推进。(3)会同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研究印发了《河南省“十四五”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及利用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全省城镇污泥处理设施建设目标任务。2021年以来新建开封市污泥和餐厨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鹤壁市污泥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鹤壁市淇县污泥碳化工程等污泥项目,新增污泥处理能力1230吨/日。(4)研究印发了《河南省中央环保督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整改专项方案》,指导各地加强污泥处理处置监管,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标准,防止“二次污染”。督促指导开封等市县加快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压减污泥填埋规模,2021年以来已压减污泥填埋规模28%。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和规范全省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2022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已达95%以上。(5)对开封、新乡、南阳等地进行现场督导,加快污泥项目谋划建设。对污泥处理处置存在问题郑州登封市、三门峡市、许昌市等城市下发督办,督促加快解决污泥问题。成立6个调研评估工作组赴全省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进行督导验收,确保整改到位。

  (五)垃圾填埋能力严重不足与焚烧处理“吃不饱”并存。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十三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不足、目标落实不力,导致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问题极为突出。全省98座现役生活垃圾填埋场中,有60座超负荷运行,平均负荷率达214%。“十三五”规划应封场的55座填埋场中有21座仍在超期服役。因缺乏区域统筹,部分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吃不饱”,全省34座现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中,7座运行负荷不足80%。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持续推进。(1)指导各地按照《河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2021年以来,新建成40个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新增处理能力3.86万吨/日,至2023年1月底,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已达6.91万吨/日。(2)开展焚烧发电设施中期评估,摸清焚烧设施规划建设情况,印发实施《河南省“十四五”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及利用发展规划》,明确了2023年底前基本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目标。(3)组织开展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行动,掌握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行情况、规范管理情况。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针对在用、停用、封场状态,从提升在用填埋场处置能力、规范填埋作业管理、加快渗滤液消纳、推进封场等方面,全面查摆生活垃圾填埋场问题,共排查出问题241个,正按时序推进整改。(4)对“十三五”期间超期服役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全面摸底,督促各地制定封场计划和封场工作方案,至2022年12月底,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在用17个,停用118个。(5)对具备就近焚烧处理条件的市县,优先选择焚烧处理方式,尽量压减填埋量,提高现有设施运行负荷。至2023年1月底,全省已建成投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总体平均负荷超过93.8%。

  (六)垃圾分类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持续推进。(1)强化政策指导,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印发《河南省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十四五”期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安排部署,明确到2025年,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引导城市居民逐步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2)修订《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强化了垃圾分类法治保障。(3)成立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参加的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印发《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清单》,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印发《关于扎实做好全省生活垃圾处理领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各地强化法规规章制定,加快分类体系规划建设,落实分类运输要求。对各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垃圾分类推进体系建设情况开展调研评估,督促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至2023年1月底,全省建成生活垃圾焚烧设施69座,焚烧处理能力6.91万吨/日,实际处理量约6.483万吨/日;餐厨垃圾处理设施41座,处理能力2773吨/日,实际处理量约1172吨/日。全省1.8万个居民小区中有1.5万个小区实施了生活垃圾分类,覆盖居民用户超620万户,覆盖率得到有效提升。(4)持续开展垃圾分类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培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提升分类投放参与度。

  (七)餐厨垃圾收集处理水平低下,相关地方及部门对此长期疏于管理。按照规划要求,到2020年省辖市全部建成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但截至督察时,仍有9个市未建。全省23座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中,超半数负荷率仅为50%左右。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1)召开全省静脉产业园建设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现场会,加快推进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目前,9个未建成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省辖市中,许昌、濮阳、开封、商丘、平顶山、漯河等6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已经建成,三门峡、周口、南阳等3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正在建设。(2)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印发《河南省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明确餐厨垃圾处理路径、工艺、规模,结合收运量逐步配齐餐厨垃圾收运车辆,严格收运管理,2023年12月底前建成餐厨垃圾收运体系。组织开展现场调研评估,召开专门会议,督促各地加快餐厨垃圾收运体系建设。(3)加强餐厨垃圾收运与处理设施衔接,提高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处理负荷。截至2023年1月底,全省已建成41座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较2021年底新增处理能力1285吨/日,达到2773吨/日,实际处理量约1172吨/日。

  三、巩固深化成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部署,继续保持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巩固深化既有整改成果,抓好持续性整改任务落实,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河南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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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河南住建厅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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