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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政策

北京住建委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化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建筑资质 分类:建筑政策 时间:2023-8-2

[文章前言]:京建发〔2023〕96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成效,夯实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化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

京建发〔2023〕96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成效,夯实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化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3月23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化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应急管理部、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水平,依据市防火委《北京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化年行动实施方案》《“深化三项整治遏制小火亡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化年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积极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围绕当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短板问题,不断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各层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巩固深化重点问题、薄弱环节综合治理,切实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各类消防安全风险,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二、组织领导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化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副主任丁胜任组长,施工安全处、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执法总队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区住建委、各集团总公司主管安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全面领导并组织实施住建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化年行动。  三、重点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深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深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深化消防工作基础建设、深化火灾防控质效问责”等4个重点深化任务,结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化年行动。   (一)深化各层级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1.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各区住建委要严格按照《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要求,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工作计划、目标考核、支持保障等内容。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主要领导每季度要至少研究1次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分管消防工作领导每月至少组织1次火灾形势分析研判,部署推动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各工程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牵头开展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状况测评,加强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管;监理单位要配足配强安全监理人员,建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监督工作制度,制定监理实施细则,加强对施工现场巡察巡视。  2.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认真落实《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运用新媒体平台、工作群等多种形式加强宣贯,推动落实。“清单式”制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合规手册”,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各集团总公司,各施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生产条件,配备合格安全防护用品,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各在施工程项目经理对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全面组织实施本项目消防安全工作分析研判、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治理等各项工作。  (二)深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3.落实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风险隐患安全评估预警机制建设,定期开展火灾安全风险评估分析,深入查找火灾安全隐患风险点,制定落实综合性火灾防范措施。聚焦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工序及季节性特点,准确把握火灾规律,结合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火灾事故等关键因素和时间节点,发布火灾预警提示,精准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   4.加大动火动焊作业整治。各单位要把动火动焊作业分级审批和旁站看护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整治重点,突出整治动火动焊作业不审批、旁站看护制度不落实、易燃可燃物不清理等问题,要把对易燃可燃物清理是否彻底作为动火证审批的前提条件。重点整治检查清理作业现场不及时、灭火器材不齐全、防火接火设备配备不到位、高处动火作业不遮挡以及高处交叉焊接作业不禁止等问题。动火作业后,动火作业人员和看护人员应对现场进行清理、检查,确认动火后残留的可燃物等清理干净,无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去,动火作业1~2小时后,作业人员必须再返回进行再确认,确保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坚决遏制违规动火、私自动火等问题发生。   5.加大易燃可燃物品整治。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专门力量,对施工现场、生活区及周边开展易燃可燃物品排查清理工作,做到易燃、可燃物品清理不彻底不作业、隐患问题不解决不施工。在日常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保温边角料和包装物品等易燃可燃垃圾要做到及时清理,每日清运出场,全力把控和堵塞火灾事故隐患漏洞。   6.加大用电线路设备整治。各单位要严密组织人员对施工作业区、工人生活区(工人宿舍、食堂等)和项目办公区(以下简称“三区”)所有用电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尤其是老化的电线和用电设备要及时废旧换新,严禁在板房内私接乱接电线和使用碘钨灯、电炉、电饭煲、电热毯、电吹风等大功率电器。要严格制度落实,细化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开展检查,坚决防范和化解因电线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载和用电设备故障而引发火灾事故。  7.加大危化燃气专项整治。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消防安全大检查等专项治理成果,持续深化危化燃气专项整治。专项整治要突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危化燃气底数不清、违反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问题展开。   各单位要全面审视和排查施工现场危化燃气使用管理等环节。查看是否严格按其性质专库分类存放,库房是否应采用阻燃材料搭设,是否按规定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是否综合考虑防火等级要求,是否使用明火或高热强光源灯具,划分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区和禁火作业区是否明确,是否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等。要建立风险清单,落实规章制度,严格操作规程,严把关口关卡,坚决查处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坚决防止小隐患演变为大事故,确保危化燃气全过程安全可控。  8..加大电动自行车整治。深入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电动施工机械车辆使用管理情况。查看施工现场生活区是否在室外设置电动自行车专用停放区域并做出标识,电动自行车是否在专用区域集中统一存放和充电,电动施工机械车辆是否在施工区域统一划定停放充电区域进行集中停放充电,充电时是否安排专人看护和巡视巡查,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域和办公区域,严禁将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电池、施工机具机械蓄电池带入室内进行充电。  9.加大消防设备设施整治。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开展施工现场消防设备设施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消防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消防通道是否堵塞占用、消防设备设施是否老化损坏、消防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健全、能力素质是否过硬、消防水源是否充足等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帐,指定专人负责,即时整改,确保遇有情况果断处置。   10.加大从业人员行为整治。从严管控从业人员行为,重点找查从业人员安全防火思想树得是否牢固、认识是否深刻,有无卧床吸烟、乱扔烟头等行为,查找有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电器、明火等行为,对在“三区”内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人,要立即制止、从严教育、严肃问责。  (三)深化消防工作基础建设  11.加强基础设施力量建设。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消防救援基础设施网和应急响应调度网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政字〔2022〕10号),各单位要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加大工程建设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建设工作。要加大在施工程项目消防应急救援小分队及应急通讯灭火救援器材建设配备,积极协助配合相关部门推动施工项目全覆盖建设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确保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发现,迅速响应,打早灭小、果断处置。  12.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在施工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明显位置、人流密集区域张贴消防知识、警示教育海报标语,充分利用广播、显示屏、微信群等媒体播放、发送消防安全提示,运用“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消防宣传氛围。各工程项目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一次消防业务培训,开展一次消防救援应急演练;要组织对新入职及电(气)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  (四)深化火灾防控质效问责  13从严查处火灾事故。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工程项目,要立即进行停工整改,深入排查问题隐患,第一时间查清原因教训,做到原因查不清不撒手,隐患整改不彻底不复工。加大对发生火灾事故问题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约谈警示力度,每月在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例会上进行通报,列为警示性风险企业,实施差别化监督管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查清各层级履行责任,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 25日前)。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落实措施,分析研判本单位、本部门消防安全形势,找准工作着力点,细化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清单,逐级动员部署,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和深化提升阶段(3月26 日至11月 30日)。严格按照专项行动整治工作要求,在全面推进工作落实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项目、重点部位、重点工序、重点时段进行分类推进。要持续以深挖细查问题隐患为着力点,集中力量,全力推进隐患排查,做到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或需要持续关注的问题,要建立问题隐患台帐,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定时划勾销帐。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高效推进消防基础建设,大力提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 31日)。全面系统总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清专项整治深化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建立完善本单位、本部门任务账单,细化职责任务,加强工作指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研究、抓推动,分管领导要落实、抓推进,定期听取汇报,督导检查任务落实,确保各阶段任务顺畅衔接、有序推进落实。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综合整治。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深化行动工作重点,列出本单位、本部门整治清单及重点把握的问题,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要协调多方力量,加强协调沟通,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实施风险隐患综合治理。要用好用足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地落实。  (三)严格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市、区两级安全监督机构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方法,加大对深化行动的检查督导力度。对火灾隐患要“真排、真查、真上账”,对重大火灾隐患要敢于较真碰硬,坚决整治,对工作不力、隐患突出、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开展重点约谈,对发生较大以上社会影响的火灾,从严查处并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四)及时汇总进展,作好情况上报。各单位自3月起,每月25日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下步措施);于 12月10 日上报整体工作总结。材料上报方式:shigongchu211@163.com;联系人:李振兴,联系电话:010-55597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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