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经审核,邹同超等1645人符合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五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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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23年第五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_公示通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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