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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政策

四川住建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_文件通知川建人教函〔2023〕921号

作者:建筑资质 分类:建筑政策 时间:2023-8-25

[文章前言]: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21〕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现将2023年度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要求 (一)机构类别 省内施工企业、行业培训机构、高等院校、中职学校、行业社团组织、社会力量等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21〕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现将2023年度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要求

(一)机构类别

省内施工企业、行业培训机构、高等院校、中职学校、行业社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各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

(二)遴选条件

培训机构应满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附件1—《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申报条件》。

二、申报时间

4月1日-11月30日。

三、申报程序

(一)机构申报。培训机构在申报时间内登陆“四川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czjrcfw,简称省级服务平台)注册机构账号,并完整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各市(州)培训机构向当地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参加遴选申请,省属有关单位和在蓉央企向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省岗培注册中心)提出参加遴选申请,并如实报送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二)机构核查。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岗培注册中心负责组织所属机构遴选推荐工作,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在10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申报材料的培训机构实地核查,并出具初审意见。

(三)遴选公示。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岗培注册中心根据前期核查情况,确定遴选推荐的培训机构名单,并将名单在官方网站和省级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遴选推荐报告上报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其他事项

(一)我厅对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岗培注册中心遴选推荐的培训机构审核后,向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岗培注册中心反馈相关情况,并分批次在厅官方网站和省级服务平台公示审核结果。

(二)我厅将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培训机构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同步在省级服务平台公布培训机构相关信息供有需求的企业和人员自主选择。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28日

(联系人:伍欣慰;联系电话:028-85450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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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四川住建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_文件通知川建人教函〔2023〕9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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