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申请资质的过程中,业绩是一个相当关键的因素。如果业绩存在问题,可能会影响资质的申请。因此,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哪些业绩不能被认定为有效,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帮助。
不被认定为有效的业绩有哪些呢?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规定:
1.未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这些项目不能作为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业绩考核内容。
2.配套工程:配套工程不能单独作为企业申报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工程业绩考核。
3.超时限的工程业绩: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规定,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的业绩是指自申请资质年度起逆推5年或10年期间竣工的工程业绩。
4.超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业绩:超过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业绩将不被认可。
5.项目负责人不规范执业:如果在项目实施中,项目负责人不符合相关规定,企业的工程业绩将不予认可。
6.保密工程:保密工程不能作为企业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7.群体建筑:群体建筑不作为单体建筑面积业绩的考核依据。
8.特定结构跨度业绩:轻钢、网架结构跨度业绩不作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跨度业绩的考核。
9.因负责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被降级或吊销资质:企业因负有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被降级、吊销资质的,相应工程业绩不得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10.工程业绩弄虚作假:工程业绩弄虚作假申报资质被通报批评或撤销资质的,其相应工程业绩不得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综上所述,以上内容详细介绍了哪些业绩会被认定为无效。如果您计划申请资质,欢迎咨询我们的客服以获取更多信息。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链接:https://www.qk125.com/19135.html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建筑标准规范、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24小时咨询热线:13198516101